2019年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招聘5名辅导员启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7 18: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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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贵州大学与泰豪集团合作举办的本科独立学院。为适应学院建设和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招聘辅导员5人。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 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 中共党员。
6.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齐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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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请下载填写《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至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招聘工作邮箱,邮箱地址:招聘计划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到应聘者本人。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到明德学院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者“三力”面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面试总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必须符合所聘岗位要求,不得降低聘任要求,宁缺毋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报学院董事会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所有拟聘人员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时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院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确定聘用的人员,学院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属于贵州大学明德学院编制(不属于事业编制),享受明德学院新机制待遇。
六、有关说明
1.本方案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文老师 0851-88928056.
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明德学院董事会研究确定。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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